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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破局!佳县人民法院出具首例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

佳县人民法院 2025-12-05 16:05:46

12月5日,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依法向申请金融机构出具辖区首份《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以司法创新为金融机构高效处置不良资产开辟“绿色通道”,成功破解传统处置模式中程序空转、效率偏低的痛点难题,为优化区域金融法治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据悉,某商业银行因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借款,经多次催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立案审查时查明,该借款人名下已有执行案件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鉴于该案符合“标的额30万元以下、债务人确无履行能力”的适用条件,法院在收到金融机构核销预查申请后,启动快速审查机制,精简流程、高效办结,依法出具核销预查证明,使银行无需经历冗长的诉讼、执行程序,即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呆账核销。

“以往办理不良债权核销,单是获取司法层面的核销依据就需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如今短短数日便顺利办结,不仅大幅缩短了处置周期,更显著降低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拿到证明的金融机构负责人由衷赞叹。

该案创新举措的核心价值在于“前端精准过滤”与“司法精准赋能”。一方面通过提前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避免对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重复立案、重复执行,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以法院权威审查为依托出具证明,为金融机构合规核销不良债权提供坚实合法依据,助力金融机构释放被占用的信贷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法院特别明确,该核销预查证明仅作为金融机构账务处理的参考凭证,并不免除债务人的还款义务。金融机构仍需严格遵循“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原则,持续跟踪债务人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凭该证明及相关债权文书启动相应的诉讼程序,确保债权实现不受影响。

首例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的出具,是佳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处置需求的创新实践,也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细化核销预查证明机制的适用流程、明确适用标准,以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白睿祺 赵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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