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提升金融司法服务质效,切实推动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在府谷县落地生效,12月2日,府谷法院组织召开金融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军主持,法院立案庭、民事庭、执行局负责人,县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13家银行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府谷法院涉金融类纠纷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金融纠纷特点与审判实践难点。学习了《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府谷工作实际,就如何扎实有效推进该制度的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府谷监管支局就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协同落实证明制度和推动金融纠纷“一站两室”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建议。

座谈会上,各银行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金融案件催收与核销、涉金融案件执行特别是财产处置等方面畅所欲言,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涉金融案件审执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需加强对信用卡及信用贷类等业务监管,提高金融债权清偿率,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要聚焦协同联动,推动“立审执”一体化,优化诉前调解、先行调解和执行和解制度等,着力化解金融不良债权。要聚焦风险防控,探索建立“司法+金融”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对接机制。
下一步,府谷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畅通与金融机构沟通渠道,持续提升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