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中止10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我市医保部门决定
自2024年11月1日起
自2024年11月2日起
自2024年11月4日起
自2024年11月4日起
自2024年11月5日起
自2024年11月7日起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11月13日,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中止10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我市医保部门决定
自2024年11月1日起
自2024年11月2日起
自2024年11月4日起
自2024年11月4日起
自2024年11月5日起
自2024年11月7日起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