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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刘泉任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平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4-08-06 11:37:57

近日,兴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人事任免通知。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4〕20号

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刘泉同志为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窦剑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4〕22号

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窦剑辉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庞陕维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刘淡晶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以上决定任免职事项,由市人民政府报咸阳市人民政府备案。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淡文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兴政任字〔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淡文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燕萍同志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芳周同志为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4年7月31日

来源: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白睿祺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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