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军队人才网发布2024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4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司机、炊事员、文印员、汽车修理工兼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应当取得与招考岗位有关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或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其中:①涉及“XX以上”的,均包含本层级、本年限、本数量等;②有要求“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职业技能资格的,须取得相应技能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职业(工种)与岗位名称、从事工作相关;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与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学历的,在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可抵消相应工作年数。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相关信息,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岗位咨询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8月10日8:00至19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报名入口)。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8月10日8:00至20日18:00,用人单位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19日18:00至8月20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2024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2)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信息,以免错失录用机会。(3)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空军于9月8日上午10:00至12:00组织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理论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仓储、车辆驾驶、军械、工程机械、餐饮、汽车维修、油料、档案、航空器修理、信息通信、会计、消防、建筑施工、教学训练、计算机、文化活动、卫生、船舶修理、水电工等19类专业,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考查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基础。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31日10:00至9月8日10: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考点根据报名初审情况统筹设置,一般集中安排在用人单位驻地(工作地点)或邻近的地级以上城市。具体地址待打印准考证时明确,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场所在地,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提前做好购票等参考准备。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提供理论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同时,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区分考试科目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入围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前款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五)技能考核。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依据入围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复审结果等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组织技能考核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技能考核成绩。
(六)体检。对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历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七)确定预选对象。空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各单位组织的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40%、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八)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技能考核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初任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我们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空军文职人员招录”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空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82322。
2024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空军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