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破解医养结合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医养有机衔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及时足额拨付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有条件的地市可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