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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03-28 13:58:45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03-23

发布日期2023-03-2717:50

有效性有效

发布时间:2023-03-2717:50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不良影响,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时,由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10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应急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情况与应急处置工作需求,临时将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相关单位纳入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部署要求;

(2)指导、协助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一般级别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较大级别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开展重大、特别重大级别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要求;

(2)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工作;

(3)协调、督促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整理事故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6)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媒体应对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市委网信办:指导涉事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管控工作;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外办: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涉外、涉港澳人员伤亡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教育局:参与涉及教育系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民宗委:参与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相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瞿永昊 刘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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