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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乡村振兴将迎来法治保障

三秦都市报 2023-03-28 10:19:17

陕西乡村振兴将迎来法治保障。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

条例草案对产业振兴作了制度设计。完善产业发展主体相关内容。突出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明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强调政府应当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加强品牌培育;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现代种业等各项涉农产业,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乡村百业兴旺。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提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加社会化服务相关规定,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相应删去草案第二十一条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内容。

条例草案明确,对乡村治理中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村务、财务制度,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以及相关资金的使用监管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时,增加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平安建设,完善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乡村政务平台建设有关内容,提高乡村治理数字化、便民化水平。

人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财政投入等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应当专门作出规定予以保障。

条例草案规定,完善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数字农村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对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作了规定。规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鼓励退休公职人员等回乡村服务,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对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建立乡村振兴人才绿色通道,加强培训以及乡村本土人才培养作了规定。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作出规定。增加财政投入、金融保险等资金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服务资源保障。完善监督考核内容作为制度保障。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赵明

  责任编辑:瞿永昊 刘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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