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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部地方金融领域法规将出台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22-03-24 09:29:22

3月23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作为陕西省首部地方金融领域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后有望7月1日起施行。

提请分组审议的《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指出,未经许可或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贷款”“典当”“融资担保”“股权交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等与金融活动特征类似的字样。

明确“地方金融组织禁止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出借、出租或者变相出借、出租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非法受托投资、自营或者受托发放贷款;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违反此规定,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相关经营证件。

《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如实、充分揭示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赵明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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