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榆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因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存在违规收费、贷款三查不审慎等违法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处58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负责人为张龙,注册地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湖滨南路44号。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