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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韩城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监管不力

陕西生态环境 2023-05-26 14:19:22

2023年5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韩城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突出,相关部门规范监管不力。

基本情况

韩城市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之一,现有从事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的汽修厂(铺)753家,对区域内臭氧污染贡献率较大。2022年,韩城市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9%;PM10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0%;臭氧污染天数为64天,同比增加4天,占2022年污染天数109天的58.7%。

主要问题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并安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督察发现,韩城新城区锋禹通达挂车电焊厂、韩城市新城区宁宏伟电焊部、韩城市凝聚力焊部等3家企业,未建设密闭的喷漆房和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存在露天刷漆、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含量的油漆、电焊切割作业未使用焊烟净化器等问题;韩城市隆盛钣金烤漆修理厂、三荣茗远钣金烤漆厂等2家企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韩城市庆军修理部、杨兵汽车修理厂等1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效率不高。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督察组抽查18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有4家活性炭吸附棉箱内吸附棉脱落,2家活性炭吸附棉未及时更换,3家UV光氧处理设施中灯管有损坏,还有8家存在露天打磨或晾晒喷漆零件,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其中,韩城市杨兵汽车修理厂、仁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未能提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韩城市三荣茗远钣金烤漆厂的喷漆房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弄虚作假,4月15日督察时,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材料更换记录表已填写至4月30日,2月份竟填写有29日的工作记录。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督察发现,韩城市辖区内仅有15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备案,仅占20%,其余599家在未取得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经营。2022年,韩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检查仅19家次,均为备案企业,且从未提出任何环境污染问题。《韩城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3月底前对钣金喷漆汽修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但行业监管部门却未组织实施规范整治工作。

韩城新城区锋禹通达挂车电焊厂

露天喷漆晾晒

隆盛钣金烤漆修理厂排气筒拆除

活性炭吸附棉未及时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原因分析

韩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治污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等问题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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