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党建 社会 文旅 教育 开发区 汽车 房建 企业 地市 艺体 更多

陕西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第四批执行悬赏公告

澄城县人民法院 2024-10-30 10:54:03

10月29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第四批执行悬赏公告。

全文如下:

澄城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澄城县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01 (2022)陕0525执1182号

因被执行人问志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问志利,男,汉族,1976年2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760227XXXX,住澄城县王庄镇白草塬村四组。

执行依据

(2022)陕0525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102632.5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志利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2000元。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志利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一6855308

举报时间:工作日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室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02 (2022)陕0525执1182号

因被执行人问陈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问陈云,男,汉族,1978年2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780207XXXX,住澄城县王庄镇白草塬村三组。

执行依据

(2022)陕0525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102632.5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陈云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2000元。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问陈云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一6855308

举报时间:工作日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室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03 (2024)陕0525执365号

因被执行人韩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韩变芳,女,汉族,1964年9月14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61052519640914XXXX,住澄城县赵庄镇西永固村一组。

执行依据

(2023)陕0525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420584.58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韩变芳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0913一6855308

举报时间:工作日08: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8室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责任编辑:王莹 秦华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