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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怡康医药电子城店被罚6000元 多家连锁分店套取医保基金

陕西网 2024-08-01 11:53:20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为雁市监处罚202445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城分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安怡康医药电子城店被罚6000元 多家连锁分店套取医保基金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城分店经营者翟某某的陪同下对该店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及药架上均发现怡康医药广告宣传页,“春日换新,健康畅想”上印有“西北医药龙头企业,怡康医药开放加盟了!0元加盟,轻松创业,奔‘富’健康好赛道”宣传字样。该行为在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或商品广告中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此,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处以广告费用(3000元)二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数据显示,2024年1-7月,怡康医药共计有10余条违法信息。

西医保阎良罚处字〔2024〕第2220240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阎良白云路店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8809.86元,并处一倍罚款,罚款金额8809.86元。

西医保阎良罚处字〔2024〕第222024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阎良人民路二店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4848.28元,并处一倍罚款,罚款金额4848.28元。

延医保处字﹝2023﹞第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延安怡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串换药品销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责令延安怡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25766.54元;2.约谈你公司主要负责人;3.对串换药品行为,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倍罚款857.5元;4.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倍罚款24909.04元。

咸医保处字〔2023〕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分店存在配合他人使用第三人医保电子凭证冒名购买阿胶、提供服务时未核对人证相符情况、超限制使用个人账户销售滋补性中药“阿胶”的行为。被1.约谈该店负责人;2.追回违规本金3.11万元;3.处以罚款6.23万元;4.中止该店医保服务协议六个月。

此外,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1-7月份数据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汉中中心医院店、延安怡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存在少缴印花税的行为等违法行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西路二店在非指定的医学、药品专业刊物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03月12日09时50分,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枣园中队执法人员发现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立信路二店在莲湖区立信路万科金色悦城第13幢10107室未经许可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违规刷取医保卡资金用于非医疗支出5001.38万元

据怡康医药官网介绍,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省内外连锁药店1700+,经营品规15000余种。

来源:陕西网

  责任编辑:白睿祺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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