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陕西开圣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雁市监处罚〔2024〕75号),该单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罚4.1万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开圣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拍摄视频广告《本草真言》宣传甲类非处方药茸血补脑液,将医生王战社作为广告代言人推荐茸血补脑液,宣传的疾病治疗范围与说明书批准的功能主治不一致,对由武汉可旺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中涉及的患者反馈信息未加核对,未建立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当事人收取武汉可旺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支付的广告费用6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此,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对陕西开圣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1万元并没收广告费用6000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开圣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4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3号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1513室,法定代表人为岳永强。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