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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地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华商报 2024-05-16 09:14:36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天津市滨海新区、江苏省扬州市等39个市(区)入选。

5月15日是2024年“全国低碳日”,今年的主题是“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主场活动在江苏常州举办。生态环境部发布了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金华市、丽水市,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威海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湖北省十堰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綦江区、潼南区、两江新区,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云南省曲靖市,陕西省铜川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甘肃省白银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介绍,本次纳入试点的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具有代表性,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什么是气候适应型城市?

气候变化给全人类带来的生存挑战日益严峻,国际社会纷纷建设韧性城市,以应对气候风险带来的挑战。中国也正积极进行着韧性城市实践,其中,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成为提升城市应对气候风险的重要方式。

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城市面对气候风险的未来重要发展方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原标题:铜川、商洛、西咸新区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责任编辑:白睿祺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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