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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

三秦都市报 2022-12-03 10:09:37

12月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胡汉利介绍《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陕西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1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名镇19个、名村18个、传统村落484个;历史文化街区55片,历史建筑715处。陕西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并承担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制定等全国试点工作。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胡汉利介绍,《若干措施》从构建陕西城乡历史文化总体格局、建立保护传承规划体系、明确保护重点、加快认定各级保护对象、完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五个方面,提出构建“一河一脉、三区四带、两核七片、多点多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格局,对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实施作出全局安排。在融入城乡建设方面,从创新活化利用、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市更新稳妥发展、彰显地域风貌特色、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五个方面,提出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谈到下一步工作,胡汉利表示,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快完善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系统完整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努力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让城乡留住记忆,让群众记住乡愁。

完善保护体系。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以及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切实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鼓励各地采取以用促保,通过微改造“绣花”功夫,让历史文化资源用起来、活起来。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王嘉

  责任编辑:瞿永昊 李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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