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原世纪昌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市监处罚〔2023〕D-9号),该单位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及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擅自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对三原世纪昌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显示,三原世纪昌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新庄村关中环线裕原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新民。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