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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实施

地方动态 2022-12-24 10:30:46

《宝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2年11月9日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12月6日由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成为全省首批获批和发布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规划》在细化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础上,立足宝鸡市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为遵循,统筹部署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规划》指出,要不断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合理确定能源资源开发规模,有效促进能源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北部区域煤炭资源绿色开发和高效转化,加强中部区域非金属矿产优质优用,加快渭河两岸区域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南部凤县-太白地区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明确,要严格落实秦岭地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规划要求全面深化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持续加大矿产资源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规划》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发,合理控制矿山数量,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到2025年全市固体矿产矿山总数保持在1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达到50%。

《规划》的发布实施对推动宝鸡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保障。下一步宝鸡市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及保障工作。(宝鸡市自然资源局供稿)



  责任编辑:ying wang Shaa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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