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二手车购车款纠纷案件,以高效执行与耐心普法,维护了法律尊严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解某与被告刘某均经营二手车生意。2023年3月23日,解某向刘某订购一辆价格6万元的五菱汽车,并转账3万元定金。因刘某未能如期交付车辆,双方协商退款,刘某仅退还2.4万元,剩余6000元迟迟未付,解某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应在2024年12月20日前还清欠款,但刘某再次失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托智慧执行系统迅速锁定刘某财产线索,发现其银行账户资金流动频繁,随即冻结账户并拘传刘某。执行法官严正告知刘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等待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面对法律威慑,刘某起初以“资金困难”搪塞,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深入剖析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失信对个人信誉、经营活动的长远影响。最终,刘某认识到错误,当即全额付清欠款。
本案以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强化了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下一步,清涧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智慧执行应用,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尊法守信,积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