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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遇到“校园餐”食品安全问题可举报

华商报 2024-12-26 09:22:44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校园餐”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社会公众、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郭蓉

  责任编辑:白睿祺 李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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