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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出台《实施意见》

陕西日报 2022-11-03 10:33:50

10月27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对乡村振兴的服务和保障作用,陕西省司法厅于近日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使命,结合地方实际,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实施意见》分6个方面制定了18条具体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乡村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提升涉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科学制定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法治“绿色通道”,助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依法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涉农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农专项活动,精准实施乡村产业(企业)定向法律服务;加强乡村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提升乡村基层群众法治素养;及时发现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社矫工作水平,着力维护乡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保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制定落实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将该项工作同司法行政总体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评奖等深度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卓有成效。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陶玉琼

通讯员:呼阳

  责任编辑:辛晓霞 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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