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批复:同意英大泰和人寿保险公司撤销三家支公司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关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兴平支公司、泾阳支公司撤销的批复(咸金监复〔2024〕90号、91号、92号),原文如下: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撤销的批复
咸金监复〔2024〕90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撤销三原支公司的请示》(英大人寿陕〔2024〕1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支公司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支公司撤销的批复
咸金监复〔2024〕91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撤销兴平支公司的请示》(英大人寿陕〔2024〕1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支公司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阳支公司撤销的批复
咸金监复〔2024〕92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撤销泾阳支公司的请示》(英大人寿陕〔2024〕1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阳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支公司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