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在诊疗科目中增加“精神科”诊疗科目(门诊),同时在“内科”诊疗科目中增加“心血管内科专业”,“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中增加“放射治疗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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