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宝鸡高新医院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卫妇幼罚﹝2023﹞9号)。因宝鸡高新医院使用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对宝鸡高新医院罚款1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宝鸡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4日,注册地址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四路19号,注册资本为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彬。
来源:宝鸡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