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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被罚款3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2022-08-18 18:51:38

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被罚款3万元

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发布对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的行政处罚(陕K定边环罚〔2022〕7号),该采油厂因未按规定公开油污进入十字河上游支流事件的相关信息,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被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未按规定公开2022年5月23日姬十一接转站南侧干沟内有油污进入十字河上游支流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成立于2007年5月17日,负责人为张祺,所属行业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经营范围包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责任编辑: 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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