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党建 社会 文旅 教育 开发区 汽车 房建 企业 地市 艺体 更多

4个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横山县正和煤业被罚款8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2022-05-31 16:04:08

4个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横山县正和煤业被罚款8万元

2022年5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发布了对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陕煤安监二罚〔2022〕400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4个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被罚款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3106主运顺槽和回风顺槽综掘工作面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报警下限值为0.15m/s;

2.3103综采工作面主运顺槽超前支护段顶板淋水,未加强支护;

3.3106回风顺槽综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风,使用钢筋网片设置栅栏,栅栏不符合要求,未揭示警标;

4.回风大巷内没有及时冲洗沉积煤尘,长度约30米,厚度约5毫米。

上述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合计8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光田,最终受益人是王光田和王志彪。

  责任编辑:眭雨佳 秦华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