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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羊倌” 以45只羊抵债60000元

靖边执行 2024-07-08 17:43:36

近日,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因案施策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家人主动做担保,最终通过“以羊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快速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方利益“双赢”。

2013年7月,被告贾某在原告王某某处购买价值65000元的套管未支付相关货款,2019年1月被告贾某向原告王某某出具欠据一份证明拖欠货款的事实,后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靖边法院。经审理判决,由被告贾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某欠款65000元。判决生效后,贾某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王某某向靖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全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贾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并多次通过电话传唤被执行人贾某,但贾某拒不到庭,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贾某也未发现其踪迹,一时间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羊倌” 以45只羊抵债60000元

近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发现了被执行人贾某在吴忠市盐池县活动,执行干警随即锁定位置驱车赶往盐池县将其带至靖边法院,其依然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立即办理了拘留手续,拿到拘留通知书后,贾某才“恍然大悟”,害怕被送到拘留所,表示他现在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他的家人都居住在银川市内,正在赶往法院,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帮忙协商解决,不要立即将其拘留。在了解其诉求后,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明理,一边等待其家人的到来。

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羊倌” 以45只羊抵债60000元

随后,被执行人贾某的叔父贾某某从银川赶到了靖边法院,通过沟通了解到,贾某目前只是做些零活散工赚取生活费,只能以种地收入偿还欠款,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同时其叔父告诉执行干警贾某正在养羊,提出能不能“以羊抵债”的想法。执行干警了解到贾某确实想要解决欠款问题,只是还款能力不足,于是通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到庭,最终在执行干警和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共同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王某某同意贾某当场给付现金5000元,剩余60000元以贾某家45只毛重不低于50斤的绵羊抵偿。

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羊倌” 以45只羊抵债60000元

达成协议后,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再次驱车前往盐池县贾某家中完成羊只挑选、清点工作。到达现场后,申请执行人见到羊只后又犯了难,羊只大小、体重存在差异,应该怎么抓?执行干警提议:“价格是被执行人自己提出的,已明显高出市场价格,那么具体挑哪些羊就由申请执行人自己选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执行干警协助当事人将羊群全部赶至羊圈内,清点羊群数量、装车、签署相关执行文书,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与见证下,45只羊顺利装车,并签订了交接单,该案件圆满执结。

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羊倌” 以45只羊抵债60000元

该案的圆满执结,是靖边法院执行干警从实际出发,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灵活执行,既顾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也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双赢的局面。下一步,靖边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用实际行动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加速变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辛晓霞 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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