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情况较多,弟弟替哥哥还款的比较少见。近日,在靖边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和执行干警的多次沟通调解下,被执行人张某的弟弟代其一次性履行欠款125000元,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3年4月,被告王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陶某某借款2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由被告张某做出担保,并出具借款条据1支。截止2014年5月,二被告向原告偿还了借款本金131500元及利息,剩余借款本金68500元及利息未还,中途二被告将该利息清偿至2014年11月。借款后,原告多次找二被告索要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二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支付。后陶某某将王某某、张某诉至靖边法院,要求其二人偿还借款68500元及利息,靖边法院依法支持了陶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迟迟拿不到钱的陶某某向靖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二被执行人消极应付,拒不露面。为此,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其二人,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明法理,但其二人仍无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针对该情况,执行干警多次研判案情,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因生意亏损,偿还能力确实有限,于是对二被执行人采取了限消、纳失等措施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正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际,案件迎来了转机。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弟弟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哥哥确无偿还能力,他不想看到哥哥因为债务问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不仅会使哥哥处处受限,同时也会给家人带来诸多不便,希望执行干警能够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调解,可以少计算一部分利息。了解其意愿后,执行干警及时与申请执行人陶某某进行沟通,听闻张某的弟弟愿意替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部分利息。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张某的弟弟一次性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5000元。至此,该案得意圆满执结。
本案的圆满执结,让执行干警感受颇深,感慨道:亲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张某弟弟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在金钱和亲情面前该如何正确选择,希望有更多的家庭能像他们兄弟一样“兄道友,弟道恭”,一家人和和睦睦,互助友爱。
执法律利剑,护民生正义。下一步,靖边法院将继续以“陕亮执行.2024”专项专项行动为契机,铆足干劲、全力奋战,“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对小标的、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攻坚,依法用足罚款、拘留、限消、纳失等强制措施,用好悬赏征集线索、委托调查、移送拒执罪等执行“利剑”,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