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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渭南爱尔眼科医院被处罚

信用中国(陕西) 2025-01-09 10:44:22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渭南临渭市监处罚〔2024〕366号),该公司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被罚1万元。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渭南爱尔眼科医院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对此,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渭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六泉路上上国风美郡11号楼。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

  责任编辑:白睿祺 李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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