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对韩城市岭底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该公司因违法占地被罚款3.015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韩城市岭底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板桥镇柏林村集体土地建设岭底水电站项目。韩城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其作出没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4.52亩(3015.70平方米)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3.0157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韩城市岭底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4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韩城市板桥镇柏林村,法定代表人为徐光辉。经营范围包括水力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