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对渭南市老城改造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渭建(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该单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罚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渭南市老城改造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渭南市毕家村等3个村棚户改造项目(绿水东城)建设项目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对此,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渭南市老城改造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渭南市老城改造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东段72号,法定代表人为田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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