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大对脱贫地区帮扶支持。继续落实国家级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落实强化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持续落实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医疗、教育、科技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组织省内经济强区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完善56个省级重点帮扶镇、748个省级重点帮扶村倾斜支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积极探索建立针对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镇村等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一)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筹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和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发展壮大配套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站作用,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稳妥解决农村易地搬迁户新增人口住房问题。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
(十二)持续凝聚社会帮扶合力。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促进苏陕协作提档升级,强化对口帮扶、产业合作、人员交流、消费协作,建好用好“区中园”,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千村引千企”、社会组织合力团、“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创建等帮扶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乡村振兴。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三)推动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坚持链群同构,聚焦“果菜茶菌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十大行动,加快培育苹果、蔬菜、茶叶、畜禽肉类、中药材5个千亿级产业链和乳制品、食用菌、猕猴桃3条百亿级产业链,带动市级建设一批百亿级、县级建设一批十亿级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链。大力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林业产业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推进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带动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县、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聚集区。
(十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加快构建种养加一体、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大产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融合发展主体。创建一批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森林旅游示范单位,打造乡村四季旅游精品线路,推动乡村民宿规范发展。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行动,塑造“陕农优品”。
(十五)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增值行动,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保鲜烘干、清选分级、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对接标准化加工原料基地,开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产粮大县、特色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加工产能下沉县域。
(十六)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实施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构建城乡一体现代商贸流通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推进农村客货邮资源共享共用,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布局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数字化改造提升。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节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打造一批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开展农村流通领域综合监管执法,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