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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学区公布

来源:咸阳日报 2022-07-01 14:17:23

6月30日,秦都区教育局发布《秦都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解读》。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地县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秦都区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按照公布的学区招收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2.民转公学校:2022年起,秦都区共有金泰丝路花城小学、秦阳学校和陕科大强华学校(义务段)3所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其中陕科大强华学校(义务段)并入陕科大附中。民办转公办的学校,优先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位面向学区外招生。金泰丝路花城小学、陕科大附中的小学段、秦阳学校空余学位面向秦都区招生;陕科大附中初中段空余学位85%面向秦都区招生、15%面向市内其他县市区招生。

3.民办学校:秦都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秦都辖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咸阳市审批的秦都区民办学校以秦都辖区招生为主,未招满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四、入学方式

1.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免试登记入学。所有公办学校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2.民转公学校:金泰丝路花城小学、秦阳学校和陕科大附中学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登记入学,空余学位采取登记报名方式。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其空余数额时,直接全部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其空余数额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金泰丝路花城小学、秦阳学校、陕科大附中学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属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秦都区资格审核地点:小学在彩虹第四小学,初中在渭滨学校)。

3.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其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4.特殊群体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招生程序及资格条件

(一)公办学校

1.资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公办学校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时间:7月11日--7月17日(2)资格审核地点: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3)资格条件: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至少在2022年7月11日前迁入,不含7月11日)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户籍在原秦渭两区(含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特殊群体子女: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核。(4)资格审核至少提供以下资料: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提供无房证明;③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至少在2022年7月11日前签发,不含7月11日);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特殊群体子女:按政策要求提供审核资料。(5)领取报名条:资格审核合格的,家长领取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2.网上登记。7月18日--7月21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3.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4日--7月26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4.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8月1日--8月3日,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符合秦都辖区入学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5.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资格审核。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核并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时间:7月11日--7月17日(2)资格审核地点:民办小学--彩虹第四小学民办初中--渭滨学校(3)资格条件: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秦都区(至少在2022年7月11日前迁入,不含7月1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特殊群体子女: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核。(4)资格审核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至少在2022年7月11日前签发,不含7月11日);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特殊群体子女:按政策要求提供审核资料。(5)领取报名条:资格审核合格的,家长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2.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1日(2)网上报名方式:学生及其家长凭报名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3.公布报名信息。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4.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前,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民办学校负责人及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

(三)特殊群体子女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特殊教育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规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采取随班就读的方式入学;具备学习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由学区公办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后,于7月5日之前由相关部门报区教育局103办公室,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以上政策若有变化,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33372838

监督电话:33371786

咸阳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学区公布

渭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段中小学招生政策

入学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格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现阳光招生,确保学区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2.七年级招收具有渭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入学方式

1.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2.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其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且符合渭城辖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学区范围

公办学校:区域内的渭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已移交的原企业学校学区,应包括原单位职工子女及学区内其他学生。

民办学校:以渭城辖区招生为主,未招满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招生程序

公办学校

(1)资格审核:7月11日—7月17日

地点: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

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公办学校资格审查。

(2)网上登记

7月18日至7月21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3)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24日至7月26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4)报到注册

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

民办学校

(1)资格审核

时间:7月11日—7月17日,资格审核合格的,家长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地点:民办小学、初中:王敏寄宿学校

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并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

7月18日—7月21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7月23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

(3)电脑随机录取。

7月31日前,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且符合渭城辖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日至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5)报到注册。

8月30日—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

学区内学生界定

渭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界定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2022年7月11日前迁入,不含7月11日)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学区内有已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④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登记时不能提供的可以开学后及时提供),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界定条件:外地来渭城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渭城区工作、居住。原户籍在秦渭两区、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居住证2022年7月11日前签发,不含7月11日);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就业证明(渭城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来我区的外地流出就读证明;⑥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登记时不能提供的可以开学后及时提供),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特殊群体子女

残疾儿童少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渭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条件进行界定和提供资料。

优待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学籍管理

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坚持“一人一籍”,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于转学学生,按照“籍随人走”的规定,家长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2022年7月1日前,各学校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学校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敬请关注。

以上政策若有变化,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王敏寄宿学校咨询电话:33756399

咨询电话:3318879233188582

监督电话:3318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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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

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公布

咸阳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学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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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直升招生数”指小区业主子女、特殊群体子女等。

“政府购买学位”指政府按照与民办学校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招生计划,由财政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入学学生的家长免交学费。

  责任编辑: 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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