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咸阳市司法局为获得2021年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的先进集体和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的先进个人授牌。
此次司法部共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597个,其中,礼泉县司法局骏马司法所、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表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796名,其中,渭城区司法局新兴司法所所长苏莹、三原县司法局陵前司法所所长李珺、旬邑县司法局太村司法所所长崔健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咸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