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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具备医师资格的人员为患者开具处方,西安碑林京都医院被罚款1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2022-06-30 14:18:48

使用不具备医师资格的人员为患者开具处方,西安碑林京都医院被罚款1万元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对西安碑林京都医院的行政处罚(碑卫医罚﹝2022﹞6号),该医院因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人员为患者开具门诊处方,被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碑林京都医院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人员为患者开具门诊处方,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碑林京都医院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20万人民币,投资人为林建宇,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279号,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等。

  责任编辑: 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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