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的行政处罚(陕J吴起环罚﹝2022﹞12号),该厂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罚49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庆油田第九采油厂井场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在未建成的情况下已投入生产运行,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该厂罚款49万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成立于2014年11月,负责人为卢俊,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以北燕庆路以东,所属行业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