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陕西永辉超市西安公园南路分公司的行政处罚(西市监处罚﹝2022﹞14-0095号),该超市因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并罚款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公园南路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小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