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党建 社会 文旅 教育 开发区 汽车 房建 企业 地市 艺体 更多

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2台设备被查封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2-08-18 19:04:56

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2台设备被查封

8月18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的查封决定书(陕K环查(扣)字〔2022〕5号、陕K环查(扣)字〔2022〕6号),该采油厂注水站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2台污水设备控制柜被查封15日。

查封决定书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26日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姬塬采油队定5423撬装式注水站,污水处理设施装置(过滤设备)长期停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姬塬采油队柳崾岘采油站5760撬装式注水站,污水处理设施(加药设备)从7月23日至7月25日停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2台设备被查封

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2台污水设备控制柜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15日(时间从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

企查查数据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成立于2006年,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法定代表人为高向东。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发配套的钢材、设备、材料销售;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销售;机械制造、安装、销售;房屋租赁等。

  责任编辑: 辛晓霞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