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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留坝县人民医院被罚16万元

陕西网 2023-11-22 11:20:24

近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发布一则处罚信息,留坝县人民医院(留坝县中医院、留坝县急救中心)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违反医保基金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6.493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留医保处字〔2023〕第4号显示,留坝县人民医院(留坝县中医院、留坝县急救中心)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及双方签订的《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责任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双方签定的《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第一章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医保政策、诊疗规范和协议约定,合理用药、合规收费”和第九章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重复收费、超标准不合理收费、超范围、超标准、超适应症检查治疗和用药等情形导致增加费用,并申报费用结算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拒付违规费用(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医疗机构按违规费用支付2倍以上5倍以下违约金”的规定。

留坝县医疗保障局责令留坝县人民医院退回相关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164938.56元,人民币计:壹拾陆万肆仟玖佰叁拾捌元伍角陆分缴纳至汉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专户;对违规问题处以1倍罚款164938.56元,人民币计:壹拾陆万肆仟玖佰叁拾捌元伍角陆分),缴纳至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的“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记者 南楠)

  责任编辑:辛晓霞 韩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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