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党建 社会 文旅 教育 开发区 汽车 房建 企业 地市 艺体 更多

陕西横山法院白界法庭“四步工作法” 保护劳动者权益

横山法院 2024-04-25 11:31:43

企业遇到员工受伤发生纠纷时,如何妥善化解?近日,横山法院白界法庭郝秉磊法官“四步工作法”,精准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作为外地来横务工人员,在被告公司从事机运工区皮带维修工作,日工资为300元。原告在下井工作时右手受伤,经鉴定此次受伤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原告以被告未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书后,双方就工伤赔付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承办该案件后,研读卷宗、分析案情。原告开庭时并未到庭,法官通过其律师了解到本案原告与另一案的原告是同乡,与本案情况类似,属于类案纠纷,两名原告和被告公司一直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和赔偿金额等方面难以达成调解方案。考虑到这笔工伤赔偿对于原告伤势治疗有重要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掌握了矛盾关键点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原告律师、原告及其老乡沟通,对原告进行引导,让其与同乡共同协商,后原告向法官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向。

原告受伤回到家乡后,被告公司多次通过其员工及仲裁委处理此事,但因双方多次沟通未果,解决矛盾困难重重,大家也产生了畏难情绪。鉴此,承办法官以事实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导劝慰,逐步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共识。承办法官综合案件事实,在与双方确定了赔偿金额后,对被告公司存在的现实履行困境及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等,努力寻找双方调解方案中差距的成因并清除造成该差距的障碍,创新调解思路。

 在调解方案中约定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日期;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原告需配合被告办理完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后,被告再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被告支付完赔偿款项后,双方关于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互不追究责任;并明确了本案涉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主体及领取地点的条件,努力消除守信方对对方再次毁约的顾虑。

“这个案子我跑了很久,也想过很多方案去解决,仅几个小时的时间法院就帮我解决了,”被告如是说道。原告也在电话里表示愿意配合被告去办理手续,同意调解方案。

承办法官人性化的调解,满足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多元需求,最大限度地修复了双方之间的信任,让劳动者实现诉求,营造出了更加良好的就业环境,实现“处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横山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追求,努力实现劳动争议类案件一次性、一站式源头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王莹 秦华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