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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佳县法院采取拘传措施,促使一起“终本”案件执行完毕

佳县人民法院 2024-04-19 15:37:03

“你好,我们是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在石某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你至今未全部履行给付义务,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4月9日,佳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采取拘传措施,促进一起“终本”案件执行完毕。

2016年3月,韩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石某诉至佳县法院,最终以判决结案,但履行期限届满后,韩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石某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虽“终本”,但并未结束。2024年4月,申请执行人石某与佳县法院取得联系,称发现韩某踪迹。执行法官赶赴现场,将韩某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明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0元,并当即兑现,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利息。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终被顺利执行完毕。

终本结案不代表法院撒手不管,在申请人提供了确切的财产线索后,法院将依法恢复执行。对于恢复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莹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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