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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横山法院:“物归原主”有实招 “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

横山法院 2024-04-11 14:48:39

为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切实提升执行质效,近日,横山法院执行完毕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该案为一起物权保护纠纷,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被执行人薛某某向三申请执行人返还横山区韩岔镇闫家坬村后疙瘩三孔土窑及其院落,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其相应义务,三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横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调查。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做工作,但其始终态度强硬,以判决内容不实,房屋所属不明等理由抗拒逃避执行。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100000元定期存款,遂依法予以冻结,并告知其若继续拒绝履行义务,将依法扣划执行该笔款项。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改变态度,并承诺在期限内积极配合履行判决内容。

执行干警到达涉案现场后,积极与被执行人及村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耐心细致做好释法工作,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对涉案场地进行恢复,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顺利进行了施工作业,履行了相应判决内容,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陕西横山法院:“物归原主”有实招 “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

下一步,横山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如我在执”,有效打击和遏制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王莹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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