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旅发委关于“引客入安”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开拓紫阳县境内外客源市场,进一步拉动并促进文旅消费,做大叫响“汉江画廊·茶歌紫阳”旅游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结合实际,特制定《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一、奖励对象
县内外组织团队游客来我县旅游的旅行社(分社)。
二、奖励标准
(一)人头奖
一次性组织县外旅游团队(10人以上起团)来紫阳县,旅游团队在紫阳县停宿,游览2个景区、停宿1晚,奖励10元/人;游览3个及以上景区、停宿1晚,奖励20元/人;游览3个及以上景区、停宿2晚以上,奖励30元/人。原则上实行一团一奖,取上限进行奖补,不重复奖励。
(二)包车奖
1.一次性组织县外游客包车(旅游大巴)来紫阳,人数在100人以上、游览2个以上景区、并停宿1晚及以上,在享受“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2000元。
2.开通西安(或紫阳境外城市)至紫阳旅游专列,对旅行社(或旅行社协会等组织)组织游客通过旅游专列来紫阳旅游,并游览2个以上景区、停宿1晚以上,每满100人,在享受“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旅行社2000元。火车站开通绿色通道,为游客提供优质配套服务。
(三)研学奖
对组织县外团体来紫阳县开展研学旅游活动的旅行社,在享受旅行社“人头奖”的基础上叠加奖励5元/人。
(四)年度奖
根据县内外旅行社2024年组织游客来紫旅游申报备案人数进行排名,接团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取前6名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等奖2名,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三等奖3名,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
三、旅行社、研学基地旅游团队报备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如实填写《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备案表》(附件1)、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附表2)。具体说明如下:①报备表由申报奖励的旅行社、分社如实填写,于发团前5个工作日报送至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登记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②如有行程、人数等变化应在团队结束3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并重新报送报备表;③报备表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奖励申报认定
(一)旅行社旅游奖励申报
1.资料清单:①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报备汇总表;②紫阳县“引客入紫”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③旅行社资质;④旅游合同;⑤团队计划单(行程单);⑥游客名单(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⑦保险购买凭证;⑧景区景点门票发票(人员报到表);⑨住宿酒店凭证(发票、其他入住凭证加盖入住酒店公章);⑩专列、包车等交通支付凭证;⑪团队意见反馈表;⑫其他补充资料。
2.申报流程: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按团队在紫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确定最终奖励人数、奖金额度。
(二)研学基地旅游奖励申报
1.资料清单:①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报备表;②紫阳县研学基地研学旅行奖励申报表;③研学基地资质;④保险购买凭证;⑤研学团队行程单;⑥研学合同;⑦研学课程方案;⑧研学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⑨5分钟研学视频;⑩其他补充资料。
2.申报流程: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按团队在紫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确定最终奖励人数、奖金额度。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必须具有合法资质,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申报单位要严格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提供数据不真实的申报单位,取消奖励资格。
(二)旅行社、研学基地旅游奖励申报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复核”原则,实行一团一档一奖,一季度一申报一兑付;同一旅游团队组团社和地接社不重复享受奖励;同一日期同一行程如果分成多个单团,叠加奖励只算1个团;申报奖励的人数不含导游、司机、教官等工作人员。
(三)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对旅游团队审核认定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同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四)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奖励申报工作,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六、监督管理
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1.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定,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
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
4.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
5.有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事件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事宜
本办法由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2024年7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23日。
附件:
来源:紫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