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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宝鸡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2年度宝鸡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3-03-16 12:22:45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管局

【案例评析】

诚信、守法是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条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消费者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发现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投诉和举报,既是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也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有效手段。

8.外卖食品不合格 敢于维权终获赔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消费者郑先生向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通过饿了么外卖平台订购了一份烤肉拌饭,打开后发现米饭里有一只苍蝇,联系商家不予处理,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处理过程】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经查,该店经营场所卫生较好,但存在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和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存在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措施和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经多次调解,消费者与商家自愿达成和解,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家赔偿消费者800元。

【案例评析】

近几年,外卖订餐日渐兴起,消费者在享受外卖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消费风险,但外卖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切实增强维权意识,外卖订餐时要留心保存相关证据,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第一时间通过12315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预付消费有隐患 消费充值需谨慎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消费者刘女士向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2021年12月22日预付给某美容养生会所1496元,约定20次美容、20次汗蒸、10次护理服务。在消费几次后,因为疫情等原因美容养生会所关门停业,截止2022年8月,消费者无法联系会所负责人且会所仍然处于关门停业状态。消费者希望通过12315帮助自己挽回损失。

【处理结果】

接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通过多种方式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向经营者讲解宣传《消法》的相关规定。经多次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预付费用,已消费部分按照约定予以扣除,共退还费用1146.8元。

【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会所因疫情关门停业后一直未恢复营业,事先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在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也未积极主动做好预付款退还工作,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预付消费”目前已成为热点消费方式,在消费过程中,稍有不慎,将会踩“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卡预付消费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商家,一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并尽量在约定时间内消费完毕,并注意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发生问题时及时维权。

10.购车欲退引纠纷 消协调解除隐患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消费者张先生委托其子投诉:在金鹏电动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车价3万元,已付2万元,尾欠一万元。经售车人多次指导,张先生无法领悟驾驶要领,其子女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退车退款。但售车人认为,投诉人作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愿状态下购车,且车已经试驾多次,不予退车退款,双方发生纠纷。

关键词:宝鸡,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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