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女户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家庭提供承诺书;
(5)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申报条件
(1)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2)生育(或抱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补助标准
120元/月/人,1440元/年/人
申报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延安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社区)审核并填写《延安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2)单位(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办)审核后,依次上报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或计生协备案、汇总。
(3)符合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办结养老金核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养老金平台按月代发,补助金随养老金一同发放。未办结养老金核定的,待办结后随养老金一同发放。在职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后,补助金按月随工资一并发放。城镇居民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负责发放。
报送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证明复印件三份;
(5)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
独生子女保健费
申报条件
(1)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2)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3)独生子女系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超过18周岁;
补助标准
父母双方每月各15元
申报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延安市独生子女保健费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社区)审核并填写《延安市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人员花名册》。
(2)单位(社区)对填写的《延安市独生子女保健费花名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乡镇(街道办)审核,依次上报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或计生协备案、汇总。
(3)符合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随工资发放,城镇居民由县区财政部门按时将资金划入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或计生协独生子女保健费专户,委托金融代理机构直接汇入发放对象个人账户。
报送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1)所在单位驻延安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市;
(2)没有违反国家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现无存活子女;
(4)未曾领取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