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标准
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并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提供失独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村(社区)对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上报驻地乡(镇)、街道办。
(3)乡(镇)、街道办审核确认后,上报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或计生协审核确认,最终上报市级备案汇总。
报送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独生子女死亡证明、配偶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三份;
(6)离婚或丧偶的提供离婚证和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7)各县(区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延安市:0911-8887726
宝塔区:0911-2492188
安塞区:0911-6532989
延长县:0911-8822143
延川县:0911-8111332
子长市:0911-7556299
志丹县:0911-6633544
吴起县:0911-7612440
甘泉县:0911-4229447
富 县:0911-3215645
洛川县:0911-8380568
宜川县:0911-4623831
黄陵县:0911-2617128
黄龙县:0911-331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