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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西安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4-07-13 12:19:17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3.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4.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

5.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三)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设置: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要求,今年西安市遴选部分中职学校与本招生单元普通高中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其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生区域、招生对象、志愿填报时间等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招生单元的普通高中一致,达到所在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

(四)五区二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含试点综合高中班)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五)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六)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类考生申请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四、招生录取

(一)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步录取。

1.城六区普通高中、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区县配合。

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国际港、航天基地等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招生录取安全维稳工作由各开发区负责,原所属行政区配合。

2.五区二县普通高中、试点综合高中班、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五区二县的录取方案于7月16日前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各区县录取结果按时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

3.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五区二县在城六区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招生工作纳入城六区考试招生管理。

关键词:西安,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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