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乔俐法官的倾心调解下,被告保险公司约定10天内向原告白某赔偿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578元,被告白某当庭自愿补偿原告4000元。
2024年7月13日,被告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神木镇某路路口时,与原告骑行的两轮自行车相撞,导致原告受伤。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未能协商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并多次开展庭前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庭审中,乔法官再次主持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乔法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保险公司约定10天内向原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578元,被告白某自愿补偿原告4000元,并现场通过微信支付给原告。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圆满化解。(郭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