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林通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通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第十九号)
(2024年11月25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林通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任命:
王鹏同志为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丁宇同志的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杨锐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吕家奎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英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晁俊杰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春鹏同志的宁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安让同志的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