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是党中央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出发,统筹陆海发展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提出,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坚持陆海统筹,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一要优化陆海经济布局。充分利用沿海资源优势,加强海洋产业规划,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深圳、福州、厦门、宁波、上海、青岛等城市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和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二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大力发展深海养殖装备和智慧渔业,推动海洋渔业向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转型升级。三要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四要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海洋安全。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参与构建新型国际海洋治理机制,拓宽海洋开发国际合作领域。
(作者: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张涛;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王立剑)